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对研究期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检查验收结果(见附件1-2)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5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署实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联系人:邓启东 电话:020-85220034,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14室)。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结果公示名单.xlsx
2.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结果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