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1〕31 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于即日起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期末考试工作
(一)落实考试制度
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考试资格相关规定的通知》(暨教通〔2007〕25号)要求,对授课教师提交的《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缺勤登记表》做好存档工作,并于2021年7月16日前提交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1)到教学质量科备案,同时敦促教师提前告知相关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以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
(二)切实做好监考、巡考工作
各单位要按要求为期末考试配备足够的监考人员,针对线上考试要提早做好预案并演练改善;组织本单位领导、督导和工作人员全程巡考,共同做好、保障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学校将组织本科教学督导委员和工作人员巡考。
(三)做好试卷保密、评阅、试卷分析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与考试相关的管理文件,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手续,切实提高试卷命题与审批、试卷评阅、成绩管理、试卷分析等各个环节的水平和质量,确保考试试卷“零失误”。考试结束后五天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准确地将考试成绩录入学校网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写试卷分析。试卷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泛泛而谈。
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一)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启用新教务系统评教应用模块并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21〕30号)要求,积极做好本学期本科课程评估组织工作,提前熟悉新评教应用系统操作指南,做好学生引导及督促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并开展课堂教学质量专家、领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21〕5号)规定,收齐专家、领导听课评估表纸质版原件并做好汇总工作,原件留各教学单位存档,汇总表送教学质量科。
三、教学工作小结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教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并提出对策。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涉及的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二)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提交教学质量科(行政办公楼219室),同时请发送电子版至:ojwzlk@jnu.edu.cn。联系人:岑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6356。
附件: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总结表.doc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