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港澳台侨特色“金课”专项)验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4-6 15:06:10 阅读:1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港澳台侨特色“金课”专项)推荐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1918号)安排,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中国古代文学史II》等127门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见附表1)。

经由学校正式行文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的,可免于验收,直接认定为暨南大学金课

        二、验收方式

由课程负责人提交验收登记表(见附表2)。在形式审核的基础上,主要以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并辅以专家听课和课程评估等形式。

        三、验收标准

验收评审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一)所有课程均须提交课程思政案例。(具体要求见关于征集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的通知https://jwc.jnu.edu.cn/2021/0402/c6765a607433/page.htm

(二)完成“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课程大纲修订,在课程简介中凸显“育德”目标,结合课程思政内涵在教学大纲各章节中明确课程思政育人元素。(具体要求见关于组织修订“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课程大纲的通知https://jwc.jnu.edu.cn/2021/0312/c6765a600891/page.htm

(三)立项以来最近两学期的课程学生评教结果在本教学单位前30%以内(平均值)。

(四)课程建设特色与成效(是否依托课程开展教学研究(教改项目、教学论文、教学成果奖等),港澳台侨学生成效(获奖、论文等))。

(五)课程未来建设思路。

        四、验收程序

验收程序主要包括学院形式审核、提交验收登记表,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辅以督导听课和课程评估)(评价标准见附件4)、公示、发文公布等环节。

(一)学院形式审核

各学院对照首批建设名单(附件1),对本学院各课程负责人是否“提交课程思政案例”“完成‘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课程大纲修订”进行形式审查,只要有一项未完成,则须督促教师在430日前补充完善,如规定日期前仍未完成,延期至下一批次验收。

(二)教师填写验收登记表

教师按要求填写课程项目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或延期申请表(附件3),于56日(星期四)前将电子、纸质版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各学院于57日(星期五)12:00前将汇总后的验收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26室,电子版发至ojwjyk@jnu.edu.cn,学校组织专家对验收登记表进行评审,抽取部分课程组织专家随机进课堂听课,结合验收标准最终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四)验收结论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延期与不通过。优秀、良好与合格课程建设项目,认定为暨南大学“金课”;延期验收课程项目须继续按要求完善课程建设,于次年(不可申请二次延期结题)再次参加验收;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未来三年教学类项目申报限制立项。

(五)公示

验收结果在本科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发文公布

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异议得到妥善处理的项目,正式发布暨教通认定为暨南大学金课

五、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开展首批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港澳台侨特色“金课”专项)推荐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1918号)安排,对于认定为暨南大学金课’”的课程,将拨付一定建设经费,用于支持课程开展深入建设。

 

附件:

附件1:首批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港澳台侨特色“金课”专项)立项名单.xls

附件2: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doc

附件3: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4: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验收标准.docx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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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伟;电话:85225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