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现开展2026年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项目验收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经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23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见附件1)。确有特殊情况需暂缓的,请附充分申请理由,由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理由不充分的不予受理;
2.2022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上一次验收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见附件1),须整改完成并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3.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已入选同类别国家级项目,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但应在学院汇总表中列明并附入选国家级项目的相关批文。2024年度、2025年度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验收。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组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注意:“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填写后暂不加盖财务公章;“六、项目校内管理部门初步审核意见”“七、项目校内结题专家及意见”“八、学校审核意见”由学校填写。若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7),并附完整、充分的延期理由,由学院审核后提交,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2.项目组将《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连同项目申报书、项目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实践总结、实物、视频、光盘、论文、案例集等)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需有项目负责人电子签名),于10月9日(星期五)前交至所在学院(部)。学院(部)填写本单位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于10月15日(星期四)前将验收材料交至以下部门:
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ojwjyk@jnu.edu.cn。视频材料可提供网盘链接或截图。联系人:陈璐莹;联系电话:020-85225282。
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验收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214室),电子版发送至ojwsjk@jnu.edu.cn。联系人:邓启东;联系电话:020-85220034。
课程(虚拟)教研室验收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办公楼337室),电子版发送至ojsfzzx@jnu.edu.cn。联系人:刘骏骁;联系电话:020-85222162。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验收材料纸质版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办公楼331室),电子版发送至osysjsk@jnu.edu.cn。联系人:熊若晗;联系电话:020-85220068。
(三)结题验收形式及结论
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质量进行评审,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并公布校内验收结果。
获准暂缓的项目须在整改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参加下一年度验收,否则终止建设,并认定为不通过;不通过项目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院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
二、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经广东省教育厅2024年12月19日正式发文立项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见附件4)。
(二)中期检查流程
1.项目组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见附件5),连同项目阶段性成果,于10月9日(星期五)前交至所在学院(部)。
2.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按照总体目标与实施计划开展工作。专家须在相应意见栏给出意见并签字。学院(部)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6)。
3.学院(部)应备份留存检查材料,学校随机抽查各学院(部)检查情况。学院(部)于10月15日(星期四)前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至各部门:
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中期检查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ojwjyk@jnu.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
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中期检查登记表、中期检查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ojwsjk@jnu.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
课程(虚拟)教研室中期检查登记表、中期检查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ojsfzzx@jnu.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请各项目组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学校将对结题验收及检查情况进行核查并公布结果。对于未提交任何材料的项目,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撤销项目、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负责人在未来两年内申请、主持新项目的资格。
附件:1.广东省质量工程结题验收名单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3.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4.广东省质量工程中期检查名单
5.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
6.广东省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7.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本科生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