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从2027届本科毕业生(内招生)中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7-14 10:02:21 阅读:16

各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旨在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意义重大。

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大部分。“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由学生报读的高校研究生招生机构负责。

现就“推荐”推免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要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内招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申请、审核与推荐

(一)学生申请

1.申请时间和方式

内招生的推免工作按暨教〔2026〕25号(附件1)执行。

申请时间:714--92日12:00。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内招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踊跃报名。

申请方式: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新教务系统”(https://jw.jnu.edu.cn),搜索并点击“推免申请报名”>“进入服务”> 在线填写申请表。

申请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PDF、JPG格式)上传到申请系统中,确认材料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签名,再将签名确认的申请表扫描上传到申请系统中,同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提交,完成申请,提交后不能更改。学生完成系统申请后,务必及时将所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给学院负责推免工作的老师进行核实。

待学校公示推免名单后,公示名单内的学生需要及时在该系统上传正式成绩单。正式成绩单须体现前三/四学年完整的成绩,须上传带学校教务处印章的官方成绩单,命名规则为zjhm_xm.pdf,(示例:440100199901020020_张三.pdf)文件格式为PDF,如果成绩单有2页,请扫描第一页正面,第二页正面、反面,建议1000KB以内。


(二)学院审核与推荐

各学院(部)按照已报备的学院2027届内招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经排序公示后,按照分配的指标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及时在教务系统录入拟推荐学生的考评分数和学院排名,于9月8日12:00之前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推荐名单(等额报送,按照综合考评成绩排序)报送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公示并公布名单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后,将审定的名单在教务处网页上按要求公示,并将公示后名单上传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四、复试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复试,才能被录取。复试时间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所规定的时间为准。

五、录取

通过复试的同学要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学校,并按照被录取学校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才能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六、其他

(一)各学院务必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录入成绩,做好学生填报指导工作,严格审核相关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推荐。按规定公示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珍惜学校的推免指标,与学校签署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若违反诚信,将影响学生评优评先等资格。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及时关注教务处和学院的后续通知,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处推免系统中登记录取学校和专业。

(四)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对弄虚作假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129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85227693。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内招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2026修订)》(暨教〔2026〕25号文).PDF

2. 推免申请报名---学生使用手册202607.pdf

3. 推免报名管理----学院使用手册202607.pdf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