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暨南大学2023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及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13 16:35:30 阅读:11

暨教通〔2024〕58号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暨南大学2023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及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工作。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方案》,做好选拔和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一)选拔对象

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申报名额不超过各学院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三)选拔条件

1.素质高,能力强,身心健康,富有求知、探索精神,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高外语水平,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需达到3.8(理工医类)或4.0(文经管类)。

2.确有科研学术专长或创新创业潜质的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可适当突破学分绩点限制提出申请,学校将组织面试进行遴选。

(四)选拔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和面试,在学校规定的名额内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符合绩点要求的学生组织复核、对突破绩点限制的学生组织面试遴选,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公示;

4.教务处将公示后的名单予以公布。

二、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1.中期考核:2022级本科优异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3

2.验收考核2021级四年制本科专业的本科优异培养对象及2020级五年制本科专业的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4

(二)考核安排

1.学生提交考核材料

学生填写考核表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检索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经指导老师、系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1)中期考核:学生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5

(2)验收考核:学生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表”(附件6

2.学院考核环节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2020级(五年制)、2021级(四年制)和2022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果

3.学校考核环节

(1)复核:学校对通过学院考核的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进行复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2)评优:学校通过书面评审遴选入围答辩会的学生,组织答辩,从中评选出20位“中期考核优秀”的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10位“验收考核优秀”的本科优异学生(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院汇总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11月28日(周四)下午17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

(一)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

(二)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5)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三)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表(附件6)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四)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拟培养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7,按评分高低排序)

(五)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8,按评分高低排序)

(六)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9,按评分高低排序)

 

联系人:曹晓峰、邓启东;联系电话:020-85228320;邮箱:ojwsjk@jnu.edu.cn地址: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办公室

 

附件:

1.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

2.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

3.2022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名单

4.2020、2021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名单

5.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

6.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

7.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拟培养对象名单汇总表

8.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9.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1-9.zip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