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港澳台侨特色“金课”专项)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5 18:13:40 阅读:11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及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暨南特色的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决定启动2024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港澳台侨特色“金课”专项)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以港澳台侨本科课程体系为主线,升级改造面向港澳台侨学生开设的一批核心课程,进一步深化教学模式、教学内容、课程评价改革,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金课”。

二、建设目标

各学院要在全面梳理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有机融入育人元素,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根据我校三类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分流教学、分类培养、同向融合;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建设符合“两性一度”标准的“金课”。

三、建设指标

根据方案部署,本次计划建设140左右港澳台侨特色“金课”,各学院按照核定数量建设。建设指标(附件1)根据学院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的专业数、港澳台侨学生数、面向港澳台侨学生授课情况、首批港澳台侨特色“金课”验收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推荐条件

(一)课程应体现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国家教学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

(二)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内容科学严谨,专业知识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紧密融合,采用恰当的教学手段与方法,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实际;

(三)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因材施教,考核与评价手段多元、方式多样,注重学生课堂参与度、学习获得感、文化认同感等的提升,有明显的育人效果;

(四)须为2024-2025开课的课程,且授课对象必须包含港澳台侨学生;

(五)课程应至少已开满2个学期(不含本学期)。

五、推荐与审批程序

(一)学院推荐

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暨南大学“金课”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11月20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学院按照推荐条件及建设指标审核材料,并填写《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信息表》(附件3),公示满3个工作日后,于11月27日前将纸质版报本科生院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ojwjyk@jnu.edu.cn

(二)学校审核

对各学院推荐的课程,教务处形式审核后公示拟立项名单。

(三)公布立项

公示通过或公示异议得到妥善处理的,正式发文公布为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港澳台侨特色“金课”专项)。

(四)考核认定

建设期一般为1个学年。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项目验收,对照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验收标准(附件4),结合专家、督导、学生评价等因素对课程进行综合考核。对于通过考核的课程,学校将认定为暨南大学港澳台侨特色“金课”,并予以经费资助

六、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分批分次持续开展暨南大学“金课”建设,形成“金课”体系。请各有关教学单位重视“金课”建设工作,在建设指标范围内,结合推荐条件自主规划,择优推荐。

(二)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由学院确定1名课程负责人,同一单位已立项课程不重复立项

(三)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5282;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226室。

 

附件:

1.暨南大学“金课”(港澳台侨特色“金课”专项)建设指标.pdf

2.暨南大学“金课”项目建设任务书.doc

3.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港澳台侨特色“金课”专项)信息表.xlsx

4.暨南大学“金课”建设项目验收标准.docx

 


本科生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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