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数据填报通知(三)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填报说明

更新时间:2024-10-28 09:51:14 阅读:13

各教学单位:

按照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的相关要求,现有“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需要各学院协助填报,该表统计的是时点数据,即截至2024930日的数据

一、指标解释

任教类型

共有专业课、公共课、其它教学任务(只承担专科或硕博教学任务)、无任教(不承担教学任务)4种选项;如选择“公共课”、“其它教学任务”或“无任教”,“任教专业名称、任教专业代码、专业任教时间”3项均填“无”。

按教育部表格要求,每位任课教师只能填报一种任教类型

(二)任教专业名称、代码

教职工从事本科专业课教学所归属的专业,一名教职工教授多个专业的专业课,填写其主要任教的专业,或根据行政隶属确定所归属专业。仅填写专业名称,代码由教务处匹配

按教育部表格要求,每位任课教师只能填报一个任教专业

专业任教时间

教职工在本校该专业从事本科专业课教学起始年份,仅填写年份即可,如:2023

是否双师双能型

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成果鉴定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是否工程背景

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是否行业背景

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其中,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是指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是修读特殊教育(或教育康复)专业的教师;或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是非特殊教育(或非教育康复)专业,入职后具有一年以上特殊教育(或教育康复)专业进修经历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及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填写《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附件1),各学院筛选本单位教职工单独成表进行填写,禁止加未在册人员其中“任教专业名称”须严格按照《专业及代码表》(附件2)填写不得填报停招及暂未招生专业双肩挑教职工任教专业等信息由其教学所在单位填写。另附《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2023年数据)》(附件3)供各学院填报参考。

(二)当前,一流本科专业监测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直接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调取数据,表1-5-2信息将用于计算专业专任教师人数、人员结构、生师比等数据,请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填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指标(试行)》要求,综合类院校生师比应≤18:1

请各学院于20241030日(周三)前,将《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附件1)以“学院名称+152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ojwjyk@jnu.edu.cn经教务处审核后于114日(周一)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24室。

联系人:林焕楠,电话:020-85220033,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24办公室。

附件:1.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

2.专业及代码表

3.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2023年数据)

(相关附件在教务管理QQ群下载)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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