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4〕47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校内课堂教学交流研讨,提升本科课堂教学水平,强化教学质量监控,现将本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院系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被评估教师范围
1.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
2.申请英语授课(包括全英和双语授课)的教师;
3.承担新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4.学院认为需要评估的教师,如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等;
5.任课教师主动申请学校督导对其课堂进行评估。
二、工作要求
(一)专家组听课
1.专家组组长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本学期末收齐《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暨南大学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思政课用表),于12月30日前交学院教科办存档。
2.每位被评估教师须至少有两位专家的评估成绩。
3.听课结束后,专家应采取适当方式向授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帮助授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二)领导组听课
1.领导组负责人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在学期末收齐《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暨南大学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思政课用表),于12月30日前交学院教科办存档。
2.每位领导一学期听课量不少于6学时。
3.领导听课重点把握课堂教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听课组织工作
1.各单位教科办应把通知发至本学期任课教师,对于教师因评奖评优、职称晋升,或有意向与学校督导交流课堂情况,帮助其提高课堂质量等,教科办应收集任课教师名单。
2.各单位教科办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附件1),于9月2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务处。
3.各单位教科办应向专家组和领导组提供本单位被评估教师名单及相应课表。
4.各单位教科办收齐专家、领导评估表原件后,应分别填写《本科课堂教学评估成绩汇总表(专家组)》《本科课堂教学评估成绩汇总表(领导组)》(见附件2、3),于2025年1月8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评估表原件由学院存档保管,不需交教务处。
三、其他事项
工作联系人:教学质量科谢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0745,电子邮箱:ojwzlk@jnu.edu.cn,办公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22室。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
2.本科课堂教学评估成绩汇总表(专家组)
3.本科课堂教学评估成绩汇总表(领导组)
4.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5.暨南大学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暨南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