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赴番禺校区任课教师工作补助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4-30 12:07:30 阅读:12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暨决办〔2014170号文精神,学校将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给予番禺校区上课、监考的教师工作补助30/天,请各单位于2024530日前将本学期《教师赴番禺校区工作补助汇总表》报送至番禺校区教学科研办公室。

纸质版交送地址:番禺校区图书馆622

电子版发送邮箱:opyjkb@jnu.edu.cn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37330032

 

填表说明:

1. 按教师所在单位的教学与科研办公室统一制表及盖章,如附件材料不止一页需盖骑缝章。各单位需核实教师实际工作天数。同一个单位的请勿分开报送,不同系部请统一归整到教科办一份总表报送。

2. 本学期上课周数:按19周计算,特殊情况以实际上课周数计,慕课按见面课的实际次数计。各单位需随补助汇总表附上本单位课表。

3. 上学期的监考人员补助在本学期制表,报送监考补助的单位需附上《监考安排表》;本学期的监考人员补助统一放在下学期制表(不含主考)。

4. 报送其他本科教学相关工作补助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发放补助的原则为:从事番禺校区本科教学相关工作。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赴番禺校区工作补助汇总表.xls



本科生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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