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各学位分委会复核,龚熙雨等30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其中1人同时符合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条件,拟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就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书面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
受理地点:行政办公楼129,
联系方式:ojwxjk@jnu.edu.cn。
附件:1.2023年冬季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名单.pdf
2.2023年冬季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留学生名单.pdf
3.2023年冬季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名单.pdf
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