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3〕42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将于2023年8月开展2022-2023学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1.报送范围
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含冬季、春季、夏季共4批授予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及辅修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材料如下:
(1)《2022-2023学年度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
(2)毕业论文(设计)原文、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
2.关于论文信息汇总表的调整
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原AB列“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拆分为三列:即AB列“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AC列“其他材料文件名称”、AD列“查重报告文件名称”。
(1)AB列“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该列为必填项,文件类型为PDF。可填写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文件名称或毕业设计说明文件名称;涉密论文相关定密证明材料文件名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不要求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或培养方案、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名称。
(2)AC列“其他材料文件名称”:该列为选填项,若为非文本类毕业设计,则该列为必填项。填写内容为毕业论文过程性材料或毕业设计及支撑材料压缩包文件名称,文件类型为ZIP,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过2GB。
(3)AD列“查重报告文件名称”:该列为必填项,查重报告为简洁报告单,文件类型为PDF。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1.报送范围
各学院应推荐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报送要求
请学院填写《专家库信息汇总表》(附件2),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论文原文信息报送报送工作,选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院级管理员,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原文信息报送的平台系统操作,于7月12日(下周三)17:00前将《学院管理员信息登记表_原文信息》(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为各学院管理员创建账号,学院账号密码等信息另行通知。
2.请各学院在收集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中信息的同时,一并收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生指导教师(抽检专家)个人信息,以便同步完成对学院毕业生指导教师(抽检专家)个人信息的报送与更新。
3.抽检信息平台拟定于8月25日开通,请各学院于8月30日前做好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本科毕业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相同)、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信息收集工作;本科毕业论文原文、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等电子材料整理工作;专家库信息收集工作。
三、其他
(一)过程性材料应至少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表、答辩决议表、成绩评定表等。
(二)为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过程性材料中需负责人签名或学院盖章的地方,均须有完整的手写(电子)签名或公章。
(三)《2022-2023学年度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A-T列信息将在抽检信息平台开通后从平台直接导出,学院无需填写。
(四)学院在推荐报送专家前须做好专家遴选、审查、公示(不少于3天)等相关工作,各学院填报人员须对专家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五)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学院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尽快加入学校论文抽检工作群(QQ群:743535036)。
(联系人:杨楠;邮箱:ojwsjk@jnu.edu.cn;联系电话:020-85228320;地址: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室)
附件:1.2022-2023学年度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
2.专家库信息汇总表
3.学院管理员信息登记表_原文信息报送
4.关于论文信息汇总表部分字段的填写说明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