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及《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暨学位〔2014〕2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审核的专业
按照广东省最新文件要求,2024年我校须参加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审核的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获批时间 | 招生时间 | 所在学院 |
040202K | 运动训练 | 2018 | 2020 | 体育学院 |
050205 | 西班牙语 | 2020 | 2020 | 外国语学院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2020 | 2020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130308 | 录音艺术 | 2020 | 2021 | 艺术学院 |
130405T | 书法学 | 2020 | 2021 | 艺术学院 |
020302 | 金融工程 | 2021 | 2022 | 国际商学院 |
070301 | 化学 | 2021 | 2022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082501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021 | 2022 | 环境学院 |
100401K | 预防医学 | 2021 | 2022 |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
120111T | 应急管理 | 2021 | 2022 | 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
080918TK | 密码科学与技术 | 2021 | 2023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50309T | 国际新闻与传播 | 2023 | 2023 | 国际学院 |
二、审核程序
(一)政策解读
我校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依据广东省最新文件执行。为帮助各专业更好了解文件精神,做好审核准备工作,学校定于7月5日(周三)下午15:00在石牌校区教学大楼113教室举办宣讲会,请各参加审核的专业负责人以及所在学院教科办负责人依时参会,其他感兴趣的老师自愿参会。请相关学院教科办组织落实参会人员,于7月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参会回执。
填报链接及二维码如下:
https://survey.jnu.edu.cn/wj/s8ebf3e336c94e48aafb6f6d508d8810
(二)学院申请
由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对照《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3),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2023年9月8日(周五)前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XX(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论证意见》(参与论证的教学指导分委会委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并签字确认);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三)学校评审
1.2023年10月,教务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及职能部处负责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与建议反馈至相关学院,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材料;
2.2023年11月,根据省学位办要求组织校外专家答辩论证;
3.2023年12月,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2024年4月,提交省学位办审核。
三、其他
学院申请材料纸质版请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2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ojwjyk@jnu.edu.cn,联系人:杨泽铭,电话:020-85220033。
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3.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