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3〕38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相关学生:
根据《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学院考核、学校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列出具体事实,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邮箱地址:ojwxjk@jnu.edu.cn。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
更新时间:2023-6-21 16:33:58 阅读:12次
暨教通〔2023〕38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相关学生:
根据《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学院考核、学校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列出具体事实,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邮箱地址:ojwxjk@jnu.edu.cn。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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