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3〕34号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及《关于开展暨南大学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23〕26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工作。
经学院考核,学校组织复核、答辩等程序,现将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暨南大学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xls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
更新时间:2023-6-13 10:25:17 阅读:15次
暨教通〔2023〕34号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及《关于开展暨南大学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23〕26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工作。
经学院考核,学校组织复核、答辩等程序,现将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暨南大学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xls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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