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6-9 10:39:19 阅读:14

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我校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23年6月26日~7月7日举行。各教学单位要在遵照执行《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考试的组织管理、过程监控及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理。在考前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宣讲考试文件,明确职责;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典型事例警示考试作弊带来的后果。

  二、把好试卷质量关,做好命题保密工作

       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从试卷的命题与审批、试卷评阅、成绩管理、试卷分析等环节切实抓好考试工作。各校区不同专业的相同课程(课程编号、教学大纲、教材相同的课程)或两个以上班级统一授课的课程,原则上都应统一命题。采用分流教学或全英教学的课程,可单独命题。参与试卷命题、审核、送印及领取的教师,应确保试题的安全,严禁泄题。

  三、落实监考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各项监考工作,根据考生人数配足监考人员。监考工作原则上由在职教职工担任,如安排其他人员监考,须报各单位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批准。

(二)监考教师务必按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严格执行清理考场工作,检查考生证件,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在考前宣读《考场纪律》(见附件1)。

(三)在监考期间,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过程中请勿玩手机、看报、改卷等,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于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给予警示,对不听劝告者,做好情况记录和证据保留,并及时通知巡考人员。

   四、加强巡考工作

       期末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组织领导对本单位考试进行巡视,做好巡考记录并存档备案。请各单位于2023622日前将本单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巡考安排及校本部教学大楼期末监控室值班安排表(见附件2)、番禺校区期末巡考值班安排表(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

   五、其它事项

 (一)根据《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八条的要求,学生缺课累计超过教学时数1/3者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各学院要对授课教师提交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缺勤登记表》做好存档工作,提醒教师提前告知相关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以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

 (二)按照学校要求,本学期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均应返校参加线下学习和考试。考试期间各学院可为感染疫情的学生安排备用考场考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缓考,学生应在新教务系统提交申请,并打印《缓考申请记录单》和《缓考申请》(《缓考申请》在本科生院网站--下载服务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上交学院教科办。缓考受理时间为69-77日。不受理双学位班课程的缓考申请。

(三)考生须持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遗失证件的,请及时到发证单位补办证件或开具身份证明。无证或证件照片模糊不清、无法确定考生身份信息的,监考教师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

 (四)考试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认真、系统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77日前报送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务必将以上事项准确通知到相关人员、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全体本科学生。

    教务处考务工作联系人:

    谢老师,联系电话:85226556,高老师,联系电话:37330032

 

         附件1:《考场纪律》.doc

         附件2:校本部教学大楼期末考场监控室值班表.doc

         附件3:番禺校区期末巡考值班安排表.doc


  

       本科生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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