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及《关于开展暨南大学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23〕26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工作。
经学院考核,学校组织复核、答辩等程序,现将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7-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受理部门: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杨楠;联系电话:020-85228320;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室。
附件:暨南大学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xls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