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3〕11号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及《关于开展2021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及2020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22〕55号)要求,经学院初审,学校组织面试、公示,最终确定顾嘉欣等63位同学入选2021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见附件1);确定2020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结果(见附件2)。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院为2021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配备导师。导师确定后,学生与导师共同拟定培养计划,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表》(见附件3)。培养期间,导师应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为学生创造学术交流、科研训练等机会,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思维习惯,并定期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指导记录表》(见附件4)。
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王璐、杨楠;联系电话:020-85228320;邮箱:ojwsjk@jnu.edu.cn;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室)。
附件1:2021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名单.xlsx
附件2:2020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结果.xlsx
附件3: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表.doc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