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9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4 20:05:08 阅读:10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9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19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2019年度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确有特殊情况需暂缓,请附充分申请理由,由所在学院审核并盖章,原因不充分的不予受理;

(二)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后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三)项目如在202212月前已入选同类别国家级项目,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但应在学院汇总表中列明并附入选国家级项目的相关批文。2020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省级验收。

二、验收流程及要求

(一)2023221日(周二)前,各项目团队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连同项目建设成果实证材料(视频等较大文件附网盘链接),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交各学院审核,各学院应严格审核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项目提出暂缓申请。

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纸质版注意:“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填写后须学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盖章;“六、项目校内管理部门初步审核意见”“七、项目校内结题专家及意见”“八、学校审核意见”由学校填写。

(二)2023222日(周三)前,各学院根据本单位项目情况,收齐项目验收材料并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广东省质量工程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交至相关科室。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验收,并公示校内验收结果。

(三)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验收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在线开放课程、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ojwjyk@jnu.edu.cn。联系人:李文清;联系电话:85225282

(二)教学团队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办公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ojwzlk@jnu.edu.cn。联系人:岑姗;联系电话:85226356

(三)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ojwsjk@jnu.edu.cn。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85228320

(四)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材料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办公楼331室),电子版发送至jlzhang@jnu.edu.cn。联系人:张佳琳;联系电话:85220068

四、验收结论

广东省教育厅将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通过结论分优秀通过两个子结论;暂缓通过项目由学院主动提出,并附完整、充分的暂缓理由,否则按不通过处理;暂缓项目获准暂缓后须在整改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参加下一年度省级验收,否则终止建设,并认定为不通过;不通过项目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校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

 

附件:

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2.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3.广东省质量工程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

       4.我校省“质量工程”参加验收项目统计表

       附件1-4.zip 

 

本科生院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