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暨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3 17:26:05 阅读:12

  暨教通〔20231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培养本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修订了《暨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暨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pdf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