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暨教〔2020〕2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现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包括建设期满的项目以及延期结题期满的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项目申报书、项目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实践总结、实物、视频、光盘、论文、案例集等)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需有项目负责人电子签名)。于12月6日(星期二)前交至所在学院(部)。
2.学院(部)填写本单位拟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于12月7日(星期三)前将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26室),汇总表及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ojwjyk@jnu.edu.cn。
(三)结题验收形式
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质量进行评审或答辩,并公布检查结果。对于优秀的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情况予以滚动支持。答辩另行通知。
二、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第二十三批教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中期检查流程
1.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见附件5),连同项目阶段性成果,于12月6日(星期二)前交至所在学院(部)。
2.各学院(部)组织3名专家(具有高级职称)对本单位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照项目总体目标与实施计划开展工作。每位专家须在相应意见栏给出意见并签字。
3.学院(部)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6),于12月13日(星期二)前将汇总表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26室),检查材料由学院留存。
4.学校随机抽查各学院(部)检查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项目组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7)。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及检查工作,学校将对结题验收及检查情况进行核查并公布结果。对于未提交任何材料的项目,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撤消项目、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负责人在未来两年内申请、主持新项目的资格。
附件:1.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结题项目汇总表
4.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5.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
6.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7.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2年11月17日
(联系人:李文清,电话:85225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