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暨南大学2018级、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5-26 16:19:17 阅读:14

暨教通〔2022〕26 号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18级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工作。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方案》,做好相关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中期考核2019级本科优异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考核2018级本科优异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3

二、考核安排

(一)学生提交考核材料

学生填写考核表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检索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经指导老师、系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1、中期考核:学生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附件4

2、验收考核:学生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表”(附件5

(二)学院考核环节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2018级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果

(三)学校考核环节

1、复核:学校对通过学院考核的2018级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进行复核,并公布中期考核、验收考核结果

1)经中期考核通过的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继续对其开展培养工作。

2)经验收考核通过,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2018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将被授予“本科优异学生”荣誉称号:获得一次科技学术竞赛奖励(一般要求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申请专利一项;其它有一定社会影响或价值的成果。

2、评优:学校通过书面评审遴选入围答辩会的学生,组织答辩,从中评选出5位“中期考核优秀”的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10位“验收考核优秀”的本科优异学生。(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院汇总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6月6日下午4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均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
   (一)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见附件4)
   (二)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表(见附件5)
   (三)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请按考核评分高低排序)
   (四)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7,请按考核评分高低排序)

联系人:吴钦洋、王璐;地址:暨南大学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办公室;联系电话:85228320;邮箱:ojwsjk@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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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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