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暨教〔2020〕5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暨南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课堂遴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程思政要求内化到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讲授、课程考核、课程评价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树立典型示范,推动我校教师和课程积极深化课程思政改革,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遴选类别及条件
本年度计划认定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和示范课堂等4类示范项目,分类遴选条件详见附件1。
示范项目遴选工作坚持“面向一线、质量第一、注重实效、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认定项目质量过硬,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校课程思政改革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获评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相关项目评选。
三、工作程序
(一)所推荐项目须经学院遴选评估,在符合遴选条件的基础上,经学院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方可正式向教务处推荐。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拟定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认定名单。
(三)遴选认定结果将在本科生院教务处主页(https://jwc.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项目名单。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优先级分类排序)、申报书(附件3-6)及佐证材料、学院公示文件或网页截图。申报示范课程或示范课堂的,如有课堂教学实录,使用U盘提交。
(二)电子材料: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liuym@jnu.edu.cn。
上述材料请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刘雨濛,电话:020-85225282,办公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26室。
五、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要对申报项目做好形式审核和质量把关。同一教师本年度限额主持申报1项。已是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负责人的,不宜再作为同类项目负责人参与此次申报。
(二)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课程思政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指导、引领和支持,注重课程思政改革优秀案例的征集和推广,带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三)学校与新华网共建课程思政云平台项目,面向全国推广我校课程思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于建设成效好的示范项目,学校将推荐至“新华思政”云平台进行宣传、展示、推广,进一步促进校内外各专业教师互学互鉴、合作实践、协同育人。
附件:1.暨南大学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条件
2.暨南大学2022年度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3.暨南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4.暨南大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
5.暨南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6.暨南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申报书
教务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