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2-30 11:53:21 阅读:10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外,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2018年立项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确有特殊情况需暂缓,请附充分申请理由,由所在学院审核并盖章;

(二)2020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后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三)项目如在202112月前已入选同类别国家级项目,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但应在学院汇总表中列明并附入选国家级项目的相关批文。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省级验收。

二、验收流程及要求

(一)2022114日(周五)前,各项目团队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连同项目建设成果实证材料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交各学院审核,各学院应严格审核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项目提出暂缓申请。

(二)2022117日(周一)前,各学院根据本单位项目情况,收齐项目验收材料并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广东省质量工程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交至相关科室。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验收,并公示校内验收结果。

(三)202237日(周一)前,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验收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在线开放课程、特色专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ojwjyk@jnu.edu.cn。联系人:李文清;联系电话:85225282

(二)教学团队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办公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ojwzlk@jnu.edu.cn。联系人:岑姗;联系电话:85226356

(三)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ojwsjk@jnu.edu.cn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85220034

四、验收结论

广东省教育厅将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通过结论分优秀合格两个子结论;暂缓通过项目由学院主动提出,并附完整、充分的暂缓理由,否则按不通过处理;暂缓项目获准暂缓后须在整改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参加2022年度省级验收,否则终止建设,并认定为不通过;不通过项目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校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

  

附件: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x

        2.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docx

        3.广东省质量工程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docx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5.我校省“质量工程”2021年度验收项目统计表.xlsx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