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1〕55号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0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请各学院(部)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方案》,做好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部)申报名额不超过各学院(部)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三、选拔条件
(一)素质高,能力强,身心健康,富有求知、探索精神,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高外语水平,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需达到3.8(理工医类)或4.0(文经管类)。
(二)对确有科研学术专长或创新创业潜质的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可适当突破学分绩点限制提出申请,学校将组织面试进行遴选。
四、选拔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部)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和面试,在学校规定的名额内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在学院(部)内公示后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符合绩点要求的申请学生组织复核、对突破绩点限制申请的学生组织面试遴选,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公示;
(四)教务处将公示后的名单予以公布。
五、学院汇总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部)于12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拟培养对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学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上材料均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联系人:吴钦洋、王璐;联系电话:85228320;邮箱:ojwsjk@jnu.edu.cn;地址: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办公室)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