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2-7 16:45:32 阅读:14

暨教通〔2021〕55号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0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请各学院(部)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方案》,做好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部)申报名额不超过各学院(部)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三、选拔条件

(一)素质高,能力强,身心健康,富有求知、探索精神,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高外语水平,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需达到3.8(理工医类)或4.0(文经管类)。

(二)对确有科研学术专长或创新创业潜质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可适当突破学分绩点限制提出申请,学校将组织面试进行遴选。

四、选拔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部)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和面试,在学校规定的名额内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在学院(部)内公示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对符合绩点要求的申请学生组织复核、突破绩点限制申请的学生组织面试遴选,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公示;

)教务处将公示后的名单予以公布。

五、学院汇总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部)于12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拟培养对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学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上材料均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联系人:吴钦洋王璐;联系电话85228320;邮箱:ojwsjk@jnu.edu.cn地址: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办公室


附件1: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pdf  

附件2: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doc

附件3: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拟培养对象名单汇总表.xls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