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1】36 号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及2019、2020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21〕26号)要求,经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陈思焮等62位同学为2021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认定李嘉明等5位同学“中期考核优秀”(名单见附件2)。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院为2021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配备导师。导师确定后,学生与导师共同拟定培养计划,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表”(见附件3)。培养期间,指导教师应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为学生创造学术交流、科研训练等机会,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思维习惯,并定期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指导记录表”(见附件4)。
请各学院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表”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吴钦洋;联系电话:85228320;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楼221室。
附件1:2021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名单.xls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