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于近期发布了“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结果,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
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优秀、合格)、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通过验收的项目,认定为省级项目,有效期为5年,5年后根据项目申请情况重新进行评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暂缓通过的项目,经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准予参加下次验收,重新验收获得通过的,认定为省级项目,未如期参加验收、二次验收结论为暂缓或不通过的,终止项目建设;不通过(含校内验收撤项)的项目,终止项目建设。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管理要求,学校将对公布的暂缓通过项目负责人实行限制立项,限制其申报省质量工程项目及参照省质量工程管理的教学类项目,限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对不通过项目负责人实行限制立项,限制其申报省质量工程项目及参照省质量工程管理的教学类项目,限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不含校内验收撤项)项目计入所在教学单位验收通过率,通过率将影响该教学单位质量工程申报限额数。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开题论证、中期检查、过程监管和结项验收工作,切实增强项目建设成效,加强对优秀项目成果的宣传和应用。各教学单位对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支持情况,将作为该教学单位今后省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参考。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结果的通知.PDF
教厅21406 附件: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结果汇总表.pdf
本科生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