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旨在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意义重大。
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大部分。“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由学生报读的高校研究生招生机构负责。
现就“推荐”推免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院要成立由院领导牵头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及综合排名评价标准,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具备特殊才能人才的选拔。
推免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考查。
三、申请、推荐与选拔
(一)学生申请
1.申请类别
内招生的推免工作按暨教〔2014〕50号(附件1)执行。
内招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分两类:成绩优秀类(A类)、学术专长及科技创新类(B类)。
(1)A类:分2种类型:成绩绩点类(A1类)、“2+3”类(A2类)。A类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综合排名。各学院A类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2,因为目前教育部推免指标尚未下达,附件2是按照去年指标分配的,今年下达指标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B类: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学生进行选拔。各学院无推荐名额限制,学生须参加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组织的面试答辩。
每位内招学生只能选择以上一类(即A1、A2或B类)报名,否则无效。允许申请人跨学科申请。
2.申请时间和方式
申请时间:7月6日9:00--8月30日17:00。
申请方式:校内访问:通过学校的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新教务系统”(https://jw.jnu.edu.cn),搜索并点击“推免申请报名”>“进入服务”> 在线填写申请表。
校外访问:通过学校的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暨南大学VPN系统(https://webvpn.jnu.edu.cn/),点击“新教务系统”,再次使用学校的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搜索并点击“推免申请报名”>“进入服务”> 在线填写申请表。
申请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PDF、JPG格式)上传到申请系统中,确认材料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签名,再将签名确认的申请表扫描上传到申请系统中,提交,完成申请。学生完成申请后跟学院负责推免工作的老师核实所有提交的材料。
学院在线审核学生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教务处。
(二)推荐与选拔
1.学生处组织申请A2类(“2+3”)的同学参加社会工作能力专项考评,笔试时间:9月1日上午9:00-12:00,面试时间:9月2日下午2:30-5:00,地点:待定(另行通知)。考评结果9月6日前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体育学院组织申请推免的高水平运动员(“体尖生”)参加体育运动能力专项考评,时间:9月2日下午3:00,地点:石牌校区体育馆贵宾室,考评结果9月6日前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请B类的同学参加专项考评。考评预计9月初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各学院(部)按照报备的综合排名评价标准,对申请A类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经排序公示后,按照分配的指标等额报送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示并公布名单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后,将审定的名单在学校网页上按要求公示,并将公示后名单传送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四、复试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复试(A2类限报本校),才能被录取。复试时间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所规定的时间为准。
五、录取
通过复试的同学要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学校,并按照被录取学校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才能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六、其它
(一)各学院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相关材料,按规定公示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类别。
(二)所有申请材料需上传原件,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人员予以审核,B类申请还须确认申报表中科技与学术活动信息与其支撑材料一致,并在每份支撑材料上签署“与申报表信息完全一致”及审核人签名。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珍惜学校的推免指标,与学校签署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若违反诚信,将影响学生评优评先等资格。
(四)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0-24日还须在教务处的推免系统中上传成绩单,10月12-18日还须在教务处推免系统中登记录取学校和专业。
(五)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获得A2类(“2+3”)推免资格学生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再适合从事高校工作者,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4.对弄虚作假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上报材料清单及时间
(一)9月2日上午12点前提交:
1.学院(部)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2.学院(部)推免工作细则及综合排名评价标准;
3.学生处、体育学院专项考评细则;
4.A类学生申请汇总表(无需排序,须备注是否高水平运动员、是否申报A2类);
5.B类学生申请汇总表和学生提交的材料。
(二)9月10日上午12点前提交:
1.学院(部)推免A类学生(等额)申请汇总表及排序;
2.学院公示材料。
材料接收地点:教务处学籍科(行政办公楼129室)
B类材料接收地点:教务处实践科(行政办公楼221室)
(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A类联系人:周老师、程老师 电话:85220035。
B类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5228320。
附件:
1.关于印发《暨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内招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暨教〔2014〕50号文
2.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指标分配(A类,发放到学院)
教务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