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1】26号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及2019、2020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工作。请各学院(部)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方案》,做好选拔和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一)选拔对象
此次选拔对象为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各学院(部)申报名额为各学院(部)目前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二)选拔条件
1.素质高,能力强,身心健康,富有求知、探索精神,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8(理工医类)或4.0(文经管类)。
2.为顺应新时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突出创新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对确有科研学术专长或创新创业潜质的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可适当突破学分绩点限制提出申请,学校将组织面试进行遴选。
(三)选拔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部)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和面试,在学校规定的名额之内,选出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在学院(部)内公示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复核、面试,确定名单并公示;
4.教务处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二、2019、2020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1.中期考核:2020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见附件3)
2.验收考核:2019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见附件4)
(二)考核安排
1.学生提交考核材料
学生填写考核表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申请、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经指导老师、系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学院(部)教学科研办公室。
(1)中期考核:学生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见附件5)
(2)验收考核:学生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表”(见附件6)
2.学院(部)考核
各学院(部)组织专家组对本学院(部)的2020、2019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
3.学校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学院(部)考核的2020、2019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进行复核:
(1)中期考核:学校组织专家通过书面评审遴选入围中期考核答辩会的学生,组织答辩,从中评选出“考核优秀”的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验收考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考核,经验收考核合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学生将被授予本科优异学生荣誉称号:获得一次科技学术竞赛奖励(一般要求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申请专利一项;其它有一定社会影响或价值的成果。
三、学院汇总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部)于6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下材料均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
(一)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2)
(二)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见附件5)
(三)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表(见附件6)
(四)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拟培养对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7,按评分高低排序)
(五)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8,按评分高低排序)
(六)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9,按评分高低排序)
附件:
1、《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
2、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
3、2020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名单
4、2019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名单
5、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中期考核表
6、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验收考核表
7、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拟培养对象名单汇总表
8、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9、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验收考核结果汇总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6月4日
联系人:吴钦洋、王璐
联系电话:85228320
地址:暨南大学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