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5-28 14:36:24 阅读:1385

各本科教学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为进一步充实本科教育教学专家队伍,发挥专家业务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评选、决策服务等作用,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决定更新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库。现我校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本次专家遴选推荐面向全校在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

二、推荐数量

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7.5%,择优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坚定“四个自信”,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长期从事本科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工作,为人师表、公道正派、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1531日,下同)本科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8周岁以下。

(二)优先条件。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国家或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经省教育厅验收通过的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有突出教学成就和贡献的老师,优先予以选聘。

四、推荐方式

(一)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于202169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初审。基本信息表的推荐学校意见一栏无需填写。

(二)学院审核申请人情况,排序、并填写《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1610日(星期四)前将汇总表和基本信息表一并交至行政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ojwjyk@jnu.edu.cn

未列入各单位汇总表的申报材料或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学校综合考虑专家的学科专业覆盖面,择优确定遴选推荐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推荐工作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推荐入库的专家,今后将作为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交流、调研、咨询、论证、评审、检查等工作专家的优先选聘对象。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推荐工作,适当向学校国家和省一流专业点倾斜。

(三)工作联系人:李文清,联系电话:85225282

 

附件:1.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基本信息表.doc

          2.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xls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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