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1〕11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实习实践基地的作用,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学校现对2019-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省级、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学院自查
各单位根据2019-2020年度实践教学基地的实际运行情况,全面自查,填写《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自查评分表》(见附件2)及总结报告(见附件3),于2021年5月6日前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址: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室,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85228320),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Ojwsjk@jnu.edu.cn,每个基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基地全称+校内基地负责人姓名+所在学院”。
(二)学校抽查
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本科教学督导对各基地随机抽查,赴基地进行实地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对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基地将再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基地将责令整改并复查。
三、工作要求
学校后续将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情况和实习教学质量评估检查的长效机制。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要以检查为契机,加强和规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保障校外基地的建设质量,使基地能够更好地承担起校外实践教学任务。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19-2020年省级、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