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3-19 15:35:31 阅读:76

  暨教通〔20218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暨教〔200514号)(见附件1)等相关文件,并制订详细的工作安排,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责,认真指导,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学院要对指导老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

三、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格式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应按照《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暨教〔200514号)要求,鼓励双面打印装订。

四、做好中期检查、答辩和评定等工作

各学院要按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在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价及成绩的评定时,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切实把握好评分标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在论文评定中,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意见应详细具体,要写出评分理由,指出论文优缺点。今年拟以试点形式使用暨南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jnu.co.cnki.net/),各试点学院通过系统具体落实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相关工作,在系统上按要求完成选题,上传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记录表、导师指导记录,组织查重检测、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非试点学院在系统上按要求完成选题,上传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记录表、导师指导记录,组织查重检测,其他工作可线下完成。

五、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杜绝作假行为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见附件2)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和导师职责、各有关主体作假行为的处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学校今年使用暨南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含辅修双学位),各学院具体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根据质量把控的原则拟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方案。学校为学生提供2次查重检测机会,由学院在预答辩和答辩环节自行分配。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文字重合率上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对于第2次查重检测仍未通过者,延期答辩。请各学院于326日前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方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备案。(地址:暨南大学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办公室;联系人:吴钦洋、王璐;联系电话:85228320;邮箱:ojwsjk@jnu.edu.cn

六、逐步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见附件3)文件精神,严格实行抽检制度,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从2021届起,学校将逐步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含辅修双学位),本年度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范围与比例:从暨南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随机抽取2%-5%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送检。

(二)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公布名单:教务处于430日前向各院(系)公布抽检的论文名单。

2、提交送检论文:各学院于56日前提交纸质版被抽检论文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中论文封面、摘要、正文中不要出现学生院(系)、姓名和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不包括致谢环节。

3、组织送检论文评审:教务处于511日前按照学科专业组织专家开展送检论文评审工作。

4、反馈送检结果:教务处于513日前将送检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根据送检结果安排后续答辩及整改工作,并将不合格论文的整改情况及时报教务处。

七、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在评定成绩后,各学院(部)要组织好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以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并做好材料总结和归档工作。

八、其他事项

学校后续将出台暨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办法,各学院需逐步建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送检自查制度,把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附件1: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doc

  附件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doc

  附件3: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