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课程思政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3-17 16:06:52 阅读: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附件1),学校启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推荐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申报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内容、课程授课教师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负责人、内容建设、支持保障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本次共有普通本科课程推荐指标2项、研究生课程指标1项、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1项;继续教育课程指标1项、教学研究中心1项(继续教育项目由教育学院另行单独组织申报)。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根据教育部通知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报送材料须经校内公示、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时间紧任务重,具体安排如下:

  (一)322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请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与汇总表,附件2-5),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分别报送至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工作联系人处;

  (二)324日(星期三)前,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分别在本单位公示拟推荐名单;

  (三)329日(星期一),组织拟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平台(网址:kcsz.chinaooc.cn)进行网络填报。

  (四)330日(星期二)学校从工作平台导出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

  (五)45日前按教育部要求完成所有材料报送工作。

  四、工作联系人

  (一)本科课程、教学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报送本科生院,联系人:李伟,020-85225282,石牌校区行政楼226室。

  (二)研究生课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李新华,020-85220047, 石牌校区行政楼430室。

  五、其他事项

  申报项目须提供负责人(教学团队成员)(研究中心成员)所在二级党委盖章的政治审查意见。网络填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1317

 

附件:

附件1:教高厅函[2021]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5: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