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1〕5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
按照学年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一、本学期有教学任务须被评估的教师范围
(一)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不含教授)。
(二)申请英语授课(包括全英和双语授课)的教师。
(三)承担新课程教学的教师。
(四)学院认为需要评估的其他教师,如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等。
二、专家、领导听课评估要求
(一)专家听课
1.专家组组长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本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收齐,于2021年7月2日前交学院教科办存档。
2.每位被评估教师至少须有两位专家的评估成绩。
3.听课结束后,专家应采取适当方式向授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帮助授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二)领导听课
1.领导组负责人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在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收齐,于2021年7月2日前交学院教科办存档。
2.每位领导一学期听课量不应少于6学时。
3.领导听课重点把握课堂教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听课组织工作
1.各单位教科办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附件1),于3月30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各单位教科办应向专家组和领导组提供本单位被评估教师名单及相应课表。
3.各单位教科办收齐专家、领导评估表原件后,应填写《暨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专家组)》、《暨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领导组)》(见附件2、3),并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三、其他事项
(一)空白《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见附件4)请自行打印。
(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0745;电子邮箱:ojwzlk@jnu.edu.cn;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2室。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日
附件:
1.暨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
2.暨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专家组)
3.暨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领导组)
4.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