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确有特殊情况需暂缓,请附充分申请理由,由所在学院审核并盖章;
(二)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后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三)2018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省级验收。
二、验收流程及要求
(一)11月11日前,各项目团队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连同项目建设成果实证材料(一式两份)交各学院审核。
(二)11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本单位项目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广东省质量工程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连同项目验收材料一并交至相关科室,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验收。
(三)11月20日前,学校将校内结题结果进行公示。
(四)12月2日前,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验收材料,具体填报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在线开放课程、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jnu85225282@126.com。联系人:李伟、刘雨濛;联系电话:85225282。
(二)教学团队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办公楼222室),电子版发送至ojwzlk@jnu.edu.cn。联系人:杨泽铭;联系电话:85220745。
(三)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ojwsjk@jnu.edu.cn。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85228320。
四、验收结论
广东省教育厅将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分“优秀”和“合格”两个子结论)、暂缓通过(由学校主动提出,并附完整、充分的暂缓理由,否则按不通过处理;项目须在整改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参加2021年度省级验收,否则终止建设,并认定为不通过)、不通过(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三类验收结论。
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校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
附件:1.我校省“质量工程”2020年度验收项目统计表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3.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4.广东省质量工程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