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0〕33号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1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20年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0年度一年期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3 。
二、中期检查流程
(一)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并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二)项目组将取得的相应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竞赛获奖等)登记在《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附件5)中;
(三)若项目有重大变更事项,项目组需填写《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6);
(四)项目组需在11月13日(周五)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提交至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教科办指定邮箱;
(五)各学院(部)组织3~5人的专家小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通过各种线上灵活方式进行评审,并给出具体评审意见,填写在中期检查申请表的相应栏目;
(六)学校将根据项目材料及评审情况,做出合格、调整或终止研究的评价。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请于2020年11月27日(周五)下午5点前完成学院有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将电子版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包括中期检查表、《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学院汇总的《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附件7),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14室;联系人:邓启东,王璐;电话: 020-85220034;Email:ojwsjk@jnu.edu.cn)。
四、其他
(一)如有操作疑问,请加入QQ群697942078或665466680。由于QQ群内位置有限,加入一个群即可;
(二)中期检查是监控大创计划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评审,确保项目质量;
(三)前期获批延期中期检查的项目请自行按照要求提交相关中期检查材料;
(四)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发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加强项目宣传及向市场推介转化;
(五)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六)个别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存在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经学院核查,学校对其进行撤项处理。请各项目组引以为鉴。
附件1.202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年期)
附件2.2020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年期)
附件3.2020年度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一年期)
附件4.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5.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
附件6.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7.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