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20〕26号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工作及上学期总结工作,根据《关于组织本科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的通知》(暨教〔2007〕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文件,现将开放实验项目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动员、项目立项和项目审核工作。对于已返校的学生,在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可进行线下开放实验项目的修习,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尚未返校的本科学生,可继续沿用春季学期的线上开放实验项目的修习方案。
二、请各学院(部)在2020年10月10日之前将本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的《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未备案将不予以计入。各学院(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工作,保证修习质量,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学院(部)要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成绩考核、结项及总结以及材料归档等工作。
三、请各学院(部)在10月10日前将上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的结项情况、拟登记学分情况(附件2)、工作总结等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否则将不予以计入。本科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登记学分的原则参照《暨南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学分登记原则》(暨教通〔2007〕87号)执行。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址:行政办公楼214室,联系人:邓启东,联系电话:020-85220034,Email:ojwsjk@jnu.edu.cn)。
附件1: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
附件2: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