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工作及上学期总结工作,根据《关于组织本科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的通知》(暨教〔2007〕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文件,现将开放实验项目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期间,在线完成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的修习可以加强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请有条件的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动员、项目立项和项目审核工作,并于2020年4月12日之前将《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备案,未备案将不予以计入。各学院(部)要加强线上指导和管理工作,在疫情期间保证项目修习质量,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结项,可提出申请适当延期至下学期,学院(部)要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成绩考核、结项及总结以及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请各学院(部)在4月12日前将上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的结项情况、拟登记学分情况、工作总结等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否则将不予以计入。本科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登记学分的原则参照《暨南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学分登记原则》(暨教通〔2007〕87号)执行。
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ojwsjk@jnu.edu.cn。联系人:龚智枫,联系电话:020-85220034。
暨南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