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1-13 17:03:14 阅读:266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确有特殊情况需暂缓,请附充分申请理由,由所在学院审核并盖章;

(二)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后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三)2017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验收。如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可申请校内结题,省教育厅验收按当年发文要求执行。

二、验收流程及要求

(一)1125日前,各项目团队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连同项目建设成果实证材料(一式两份)交各学院审核。

(二)1126日前,各学院根据本单位项目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广东省质量工程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连同项目验收材料一并交至相关科室,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验收。

(三)123日前,学校将校内结题结果进行公示。

(四)1213日前,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验收材料,具体填报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重点专业、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jnu85225282********。联系人:李伟、颜海波;联系电话:85225282

(二)教学团队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办公楼222室),电子版发送至ojwzlk@jnu.edu.cn。联系人:刘骏骁;联系电话:85226356

(三)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ojwsjk@jnu.edu.cn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85228320

(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材料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办公楼331室),电子版发送至jlzhang@jnu.edu.cn。联系人:张佳琳;联系电话:85220068

四、验收结论

广东省教育厅将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分优秀合格两个子结论)、暂缓通过(由学校主动提出,并附完整、充分的暂缓理由,否则按不通过处理)、不通过(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三类验收结论。

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校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

 

附件:1.我校省“质量工程”2019年度验收项目统计表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3.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4.广东省质量工程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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