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5-8 17:58:51 阅读:503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现开展2019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符合政策要求

新专业申报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管理规定》(暨教〔200739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

(二)新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和相应的学科支撑,具有比较广阔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同时有利于突显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三)重点鼓励专业调整力度大、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学科与专业调整工作的学院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相关专业,申报契合“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及未来发展需要的相关前瞻性专业。

二、申报要求

(一)填报要求

1.申请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1);

2.申请增设《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医学类专业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2)。

(二)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一式五份);

2.提交三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其中至少一所为国外或港澳台高校)同名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一式五份),确实没有同名专业的,提供相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3.学院教学指导分委会论证意见(参与讨论的委员不得少于学院教学指导分委会总人数的2/3,并签字确认);

4.凡材料不完整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529日。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伟;   地址:行政办公楼226室;

电话:85225282   Emailjnu85225282********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3.规范性文件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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