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退学者,将书面申请交学院教务秘书处,由教务秘书指导填写《暨南大学本科学生退学申请表》。 | 因违纪违规须退学处理者,由学院填写《暨南大学本科学生退学申请表》。 | ||
▼ | ▼ | ||
学院审批后,交教务处学籍科。 | 学院审批后,由学院教务管理人员汇总,于每学期的第四周前和第十五周前交教务处学籍科。 | ||
▼ | ▼ | ||
经教务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学校发文并通知各学院。 | |||
▼ | |||
各学院教务秘书通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按离校清单办理)。 | |||
▼ | |||
学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相应的退学证明(擅自离校者不发任何证明)。 |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暨南大学教务处(邮编:510632)
Copyright © 暨南大学本科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ICP record No.: Yue ICP Bei No. 1208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