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实施“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的若干意见

更新时间:2019-4-11 15:26:27 阅读:55

暨教〔201149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构建我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施“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并提出以下意见。

“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是本科创新人才培养的一项系统工程,以“在课程建设中强化多维创新元素”为立足点,促进全体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素质的提高;以“实施多元的创新人才孵化项目”为着力点,探索优才优育和个性化培养模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的涌现。通过“卓越未来”计划的实施,学校旨在系统提升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能力,造就一大批未来在各自领域具有持久竞争力的卓越人才。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树立“全员创新”的观念,坚持“寓教于研”的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坚持积累知识、发展能力和提高素质并进,坚持内、外招生协调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多元培养机制,在夯实学生基础的同时着力提升学生“三创”(创新、创意、创业)能力,为卓越未来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面向海内外、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卓越人才。

以“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实施为突破口,凝心聚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系统构建和完善我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海内外知名的高水平研究性大学夯实基础。

二、工作思路

“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面向全体学生,通过“实施多元的创新人才孵化项目”和“在课程建设中强化多维创新元素”,双管齐下,构建和完善我校本科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多元孵化项目。

1.通过强化科研训练,实施“卓越未来”科学家、工程师孵化项目。

选拔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的学生,尽早为其配备实力雄厚的科研导师,让学生提接触科研环境,感受科研氛围;吸纳学生尽早进入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进行科研锻造,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加大力度资助本科生开展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创新性实验。

2.通过产学研结合和校企合作培养,实施“卓越未来”行业精英、领军人物孵化项目。

通过校企联合培养、订单式培养、产学研实验班、精英训练营等形式,按照学习、研究和工作一体化模式,促使优秀学生尽早接触行业前沿,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教育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深化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创新人才培养功能,建立长效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

3.通过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实施“卓越未来”创业先锋孵化项目。

积极打造一系列类似创业实验园的实行全方位创业教育的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鼓励、引导学生开展创业模拟和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4.通过推进国际联合培养,实施“卓越未来”国际化人才孵化项目。

积极探索国内外合作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加大与国外大学及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专业人才的力度。创造条件支持优秀学生到国外大学选修课程和学习交流,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引进先进教学理念和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二)强化多维创新元素,构建创新教育课程体系。

1.通识教育课程——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发展。

纵向上,对通识教育课程进行梳理、整合、增补,逐步形成以“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发展”为梯度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着重思维的训练和方法论的学习以及创新意识的提升。横向上,在按大类规划通识教育课程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交叉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交叉、渗透与融合,为实现创新创造打下广博的知识基础。

2.专业教育课程——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

人才培养目标是课程体系构建和优化的先导,专业课程建设应将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上。专业教育课程的设置,应以学科为基础,加强专业基础课、拓宽专业口径,在强调精深的同时,要兼顾跨学科跨专业的边缘学科课程。专业课程建设应遵循“综合性、时代性、创新性”的原则。要改变理论性专业课程比例过大、跨学科专业课程和实践性专业课程比例偏少的局面;要处理好传统、现代和前沿的关系,不断以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充实教学内容;要加强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结合起来。

三、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暨南大学“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社科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重要政策的协调、制定,领导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学校成立“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专家委员会,总体指导计划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计划实施工作的研究、规划、论证、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三)各学院(部)应积极参与“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做好“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建设和优化工作。各单位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资源优势,根据培养目标的定位,拟定“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自主提出项目建设申请。

(四)在校内外选聘一批学识渊博、思想活跃、责任心强的学科带头人、长江学者、政府基金奖励学者、教学名师以及成就卓越、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精英等作为“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导师,参与本科教学,引导学生科研和实践。

(五)在校内外挂牌建设一批“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基地,基地可以挂靠学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或者校内外重点实践(实习)基地、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

四、政策保障

(一)为保障“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将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在经费上予以倾斜。

(二)对于参与“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的单位,学校将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国际交流生名额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参与“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的单位,报学校批准后,可实行较为灵活的教学运行、学籍管理、成绩评定等制度。

(四)对于参与“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的单位,学校将在师资培训、教改项目申报、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考核评价

(一)为保障“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将建立和完善相关评价体系,加强对本科生创新群体的考核和评价。

(二)考核评价以引导、激励、监督为目的,实行以节点式目标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过程管理,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院(部)“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经费、本科生实习(实践)经费、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等分配的的主要依据,同时也将作为院(部)及其负责人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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