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推荐申报2019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励等级
本次将评审出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和二等奖,具体的奖励数额将根据申报情况再定。推荐参评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将从此次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获奖成果、第八届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奖成果中择优遴选。
二、教学成果奖励范围
结合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相关规定,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奖励主要范围有: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集体,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成果应为2017年以前启动(含2017年),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
(三)同等条件下,长期从事通识教育必修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予以倾斜;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多校(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四)各学院在推荐中要统筹兼顾不同类型的成果。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向所在的学院、部门提出申请。跨学院的若干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其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员属在校单位的申报。
(五)已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在符合前述成果奖基本申报要求的前提下,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在一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就的,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该成果不占用学校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限额指标,但所申报成果必须与其他成果一样,完成校内推荐程序后一并报送,且该成果负责人不可再参与其他成果申报。
四、申报推荐程序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提交教务处,并依照学校的申报程序组织评审推荐。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先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
根据广东省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条件和限额,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
学校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推荐出参评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同时公示。
(二)申报教学成果奖应提交的材料
1.《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将推荐申报的各项目信息汇总,如推荐多于一个项目的,按照本单位推荐顺序填写。
2.《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4)、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均为PDF格式),纸质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5份;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7.成果所在单位的二级党组织对主要完成人的师德师风鉴定意义(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于2019年5月5日(周日)上午10点截止。所有校级成果奖申报均需通过所在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因时间紧,请准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2.所提交的支撑材料请按照《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中支撑材料目录顺序进行整理(装订或者用文件夹、文件袋整理)。以上材料须提交扫描版PDF文档和纸质版文档各一份(推荐书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成果奖申请书及其填表说明详见申报指南。各类表格、资料严格按《通知》要求填写和规定程序审核报送。
4.请学校各单位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房);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成果名称命名各文档),请发至jnu85225282@126.com。联系人:颜老师、刘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5220033、85225282。
(四)其他要求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措施。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充分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对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整合本单位已有成果,要对相关成果最新应用实践情况进行归纳总结,进一步充实、完善和提升申报资料,提升成果竞争力。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19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3.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