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精神,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请各学院(部)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暨南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暨教〔2005〕14号)等相关文件,并制订详细的工作安排,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责,认真指导,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学院(部)要对指导老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
四、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格式规范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应按照《暨南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鼓励双面打印装订。
五、做好中期检查、答辩和评定等工作。各学院(部)要按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在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价及成绩的评定时,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切实把握好评分标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在论文评定中,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意见应详细具体,要写出评分理由,指出论文优缺点。
六、做好总结、归档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在评定成绩后,各学院(部)要组织好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以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并做好材料总结和归档工作。
七、杜绝作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见附件)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和导师职责、各有关主体作假行为的处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年学校拟以试点形式组织开展论文查重工作,请各学院(部)组织相关师生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确保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
附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暨南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