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2号)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将组建新一届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为做好教指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范围
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2)。其中,名单中“*”标注的为2019年3月到期换届教指委及拟新成立的教指委,可申请承建教指委,并推荐教指委委员;其余教指委,可推荐教指委委员。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对照教指委名单,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研究确定教指委委员推荐人选。每个单位可为对应的教指委推荐校内专家和行业专家各1人(承建教指委不占此名额)。对于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如未超过省教育厅规定限额,原则上形式审核后即行文推荐;特殊情况下,将开展评审,择优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主任委员基本条件
主任委员除具有正高职称外,还应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热心教指委工作,具有高度的奉献精神,能安排足够的时间精力,积极带领教指委做好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委员基本条件
1.校内专家。为人正派、办事公正,具有正高职称,并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候选人本人热心参与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2.行业专家。身体健康,热心高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在相应行业企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所在行业工作岗位各项技能要求具有深刻、具体认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且所在单位能够为其参与教指委工作提供相应支持和保障。
鼓励各单位吸纳港澳高校专家参与,以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势。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承建教指委。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申请承建教指委。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附件4)及《申请承建本科高校教指委汇总表》(附件5,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推荐教指委委员。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及《推荐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附件6,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以上材料请于1月15日(周二)下午4点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226),电子版请一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3.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
4.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
5.申请承建本科高校教指委汇总表
6.推荐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11日
(联系人:李伟,电话:85225282,邮箱:jnu8522528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