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18〕5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现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形式
(一)结题验收
对于建设期满的项目,由项目组填写结题验收登记表,学校委托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开展项目答辩验收工作。
(二)中期检查
对于建设期限过半的项目,由学院(部)组织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审查。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包括建设期满的项目以及延期结题期满的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项目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实践总结、实物、视频、光盘、论文、案例集等)以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前交至所在学院(部)。
2.学院(部)填写本单位拟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前将汇总表及结题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jnu85225282@126.com。
3.学校拟于11月底委托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组织汇报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需要结题的教师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汇报内容:重点介绍项目建设或改革措施、主要成果及实践情况,并就有关内容进行答疑;
②答辩时间:4分钟汇报+4分钟答辩(须使用ppt);
③汇报人员: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到会答辩,若负责人不能参加,可委托项目组成员答辩。
4.学校将根据项目材料及评审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布检查结果。对于优秀的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情况予以滚动支持。
三、中期检查要求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7年立项第十九批教改项目(综合类项目)、2017年立项第十九批教改项目(外招生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中期检查流程
1.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见附件5),连同项目阶段性成果(一式一份),于2018年11月19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
2.各学院(部)组织3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对本单位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照项目总体目标与实施计划开展工作。每位专家须在相应意见栏给出意见并签字。
3.学院(部)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6),于2018年11月28日前将汇总表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26室),检查材料由学院留存。
4.学校随机抽查各学院(部)检查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项目组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7)。
(二)如提前完成项目建设或改革任务,可按照结题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提前结题。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及检查工作,学校将对结题验收及检查情况进行核查并公布结果。对于未提交任何材料的项目,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撤消项目、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负责人在未来两年内申请、主持新项目的资格。
附件:1.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结题项目汇总表
4.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5.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
6.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7.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9日
(联系人:李伟,电话:85225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