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本科高校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现有的建设时间长、建设水平高的师范生实习基地中积极推荐申报,要求所申报基地必须与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密切合作,责权明确,协同育人。双方签订正式的基地建设协议,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
请各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要求压缩至不超过20M)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址:行政楼221室,电话:85228320,E-mail:ojwsjk@jnu.edu.cn,逾期不候。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