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实施“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的若干意见》(暨教〔2011〕49号)等文件精神,为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保障实施质量,学校决定对“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考核名单见附件1)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与孵化项目的学生及教师名单;
2.为参与孵化项目学生所制定的个性化培养方案;
3.学生在项目实施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请按《暨南大学本科生创新群体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逐一汇总并自评,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
4.经费使用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办法;
6.下一阶段计划及目标。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考核。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答辩(需准备PPT,时长8分钟/项),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评估结果。
二、考核时间安排
(一)请项目实施单位于2018年10月 8日前将自评报告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1份,要求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地址:行政楼221室,电话:85228320,E-mail:ojwsjk@jnu.edu.cn。
(二)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于10月上旬听取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经费以及其他本科教学相关经费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项目相关负责人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考核名单
附件2:暨南大学本科生创新群体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