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教育厅于近期公布了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暨南大学验收结果见附件2)。
本次验收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四类。优秀和通过验收的项目,认定为省级项目,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5年,5年后根据项目申请情况重新进行评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省教育厅将对优秀项目予以推广。
暂缓通过的项目,经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准予参加下次验收,重新验收获得通过的,认定为省级项目,未如期参加验收、二次验收结论为暂缓或不通过的,终止项目建设,同时,对暂缓通过项目负责人实行限制立项,限制其申报省质量工程项目,限制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不通过(含校内验收撤项)的项目,终止项目建设,并对公布的不通过项目负责人实行限制立项,限制其申报省质量工程项目,限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请各相关单位切实注重项目过程监管和结题验收,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汇总表(暨南大学部分)
教务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