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6-20 09:59:04 阅读:7169

 

各教学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教育厅于近期公布了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暨南大学验收结果见附件2)。

本次验收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四类。优秀和通过验收的项目,认定为省级项目,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5年,5年后根据项目申请情况重新进行评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省教育厅将对优秀项目予以推广。

暂缓通过的项目,经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准予参加下次验收,重新验收获得通过的,认定为省级项目,未如期参加验收、二次验收结论为暂缓或不通过的,终止项目建设,同时,对暂缓通过项目负责人实行限制立项,限制其申报省质量工程项目,限制期至20181231日;不通过(含校内验收撤项)的项目,终止项目建设,并对公布的不通过项目负责人实行限制立项,限制其申报省质量工程项目,限制期至20191231日。

请各相关单位切实注重项目过程监管和结题验收,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汇总表(暨南大学部分)

 

教务处

201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