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1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16及2017年立项研究期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范围
结题验收项目:暨南大学2017年度立项一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度立项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6。
中期检查项目:暨南大学2017年度立项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7-9 。
二、检查方式
(一)项目组在教务处网站登录“暨南大学本科教学信息门户”(http://utip.jnu.edu.cn/),输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选择页面上的“登录”按钮。进入系统中,选择“创新教育管理”系统(CrES),进行结题/中期检查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可参见《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手册》(说明手册在“创新教育管理”系统首页即可下载)“结题检查”/“中期检查”部分。如有疑问,请加入咨询qq群:515461739;
(二)项目组在系统中填写《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检查表》或《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经导师网上审核后,项目组打印并请导师签字,于5月4日(周五)下午5点前提交到导师所在学院教科办;结题项目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结题项目学生信息登记表》到学院教科办(附件12);
(三)各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检查,并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四)学院将结题项目的学生信息汇总成《学院大创结题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3);
(五)学校将根据项目材料及评审情况进行审核,作出优秀、通过或不通过的评价;
(六)若项目有重大变更事项,项目组须提交变更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见《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手册》;
(七)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并交验原件;若以实验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是制作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的打印稿、程序光盘。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请于2018年5月14日(周一)下午5点前完成学院有关项目结题检查及中期检查工作,并登陆系统打印《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一份,连同项目中期及结题检查材料(包括中期/结题检查表、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学院大创结题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行政办公楼221室,联系人:邓启东,电话:020-85228320,Email:ojwsjk@jnu.edu.cn)。
四、其他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监控大创计划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评审,确保项目质量;
(二)通过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登记创新学分;
(三)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发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加强项目宣传及向市场推介转化;
(四)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五)对于在研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以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项目,学校将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追究学院(直属系、部)、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责任。
附件:
1. 暨南大学2017年度国家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 暨南大学2017年度省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 暨南大学2017年度校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4. 暨南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5. 暨南大学2016年度省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6. 暨南大学2016年度校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7. 暨南大学2017年度国家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8. 暨南大学2017年度省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9. 暨南大学2017年度校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10.项目学术报告撰写要求
11.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12.结题项目学生信息登记表
13.学院大创结题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
14.中期检查申报书模板
15.结题检查申报书模板
暨南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23日